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5日)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完成對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處理及回覆市民投訴程序的全面調查,並提出14項改善建議。物監局作為《物業管理服務條例》下的法定機構,負責調查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的違紀行為,投訴處理一般在六個月內完成,並每月向投訴人更新進度,如有表面證據支持投訴,會安排紀律聆訊。調查源於申訴人投訴物監局未有對某物業管理公司採取行動及回覆進展不實。
公署發現,物監局雖因投訴涉及法例、公契詮釋、招標程序及利益衝突等複雜問題需時調查,但回覆申訴人的認收函件及簡覆內容重複,僅稱「按程序跟進」,缺乏實質進展交代。陳積志表示,雖然延長調查時間屬合理,但申訴人在近一年僅收到簡單重複信息,難以了解情況,認為回覆機制有改善空間。物監局對調查持正面態度,並主動提出優化程序,公署已將其意見納入報告。
公署建議包括在簡覆中說明投訴複雜可能延長處理時間、在網頁或年報公布個案供參考、按複雜程度修訂服務承諾並公開、推動簡單投訴以調解解決,以及加強宣傳調解好處以鼓勵參與。物監局同意所有建議,顯示其改善投訴處理透明度及效率的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