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宣布展開全面調查,審研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處理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根據《狂犬病規例》,本港五個月以上狗隻須領牌、接種狂犬病疫苗及植入晶片,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提供相關服務。陳積志強調,隨著寵物飼養普及及《2025年施政報告》推廣寵物友善措施,漁護署的牌照程序需合理且資訊清晰,以確保狗主責任及防止狂犬病。
調查起因於市民申訴,指其帶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動物管理中心新領牌照時,漁護署要求出示狗隻合法來源證明(如購買收據或防疫記錄),但未有充分解釋,且網站未提及此新要求,導致狗主需回家取證再返中心。申訴人批評程序不便,影響辦牌效率。
陳積志表示,調查將深入檢視漁護署牌照機制的合理性及資訊透明度,探討改善空間並提出建議,優化服務便利狗主,確保狗隻妥善照顧及權益受保護。此舉旨在促進人寵共融,加強狂犬病防控及監察狗主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