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月8日)提醒市民,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座位乘客須佩戴安全帶;新登記公共及私家巴士、私家小巴後排、貨車後排及特別用途車輛座位須安裝安全帶,不論新舊車輛,如座位有安全帶司機及乘客均須扣上,研究顯示可減低迎頭相撞死亡及重傷風險約四成至七成。
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乘客自行負責扣帶;15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未扣帶而司機仍駕駛,司機最高罰2000元。運輸業界已準備就緒,約3500輛巴士配備安全帶,佔全港約六成。
同日起,司機駕駛時前方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屏幕對角不超19厘米),裝置不得阻礙視線,違例最高罰2000元。政府自去年11月起加強宣傳,透過短片、社交媒體、巴士廣播及交通燈畫貼等推廣新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