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026年2月5日)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完成就衞生署轄下香港醫務委員會秘書處處理投訴提供的支援及成效,以及衞生署相關監管的主動調查,並向當局提出共21項改善建議。調查源於去年10月傳媒報道醫委會拖延處理腦癱嬰兒投訴長達15年,並永久擱置聆訊,其後再有孕婦分娩後死亡及病人服藥後死亡等個案處理時間接近或超過十年,引起公眾高度關注醫委會及秘書處投訴處理機制是否失當。公署為回應市民憂慮及提升公共行政質素,主動展開調查,發現醫委會現行監察機制存在多項系統性問題及不足。
陳積志表示,秘書處雖隸屬衞生署編制,但受醫委會直接領導並履行支援職責,醫委會對投訴處理進度及成效負主要責任。調查顯示,2018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目標於三年內清除逾700宗積壓個案,但2019及2020年因社會事件投訴急升至逾3000宗,2020至2025年間以研訊完成263宗個案,平均每年44宗,較修例前五年平均21宗增加逾一倍;惟仍有少數個案需10至15年完成,截至2025年12月仍有895宗未完成個案,其中部分個案處理時間極長,顯示效率仍未達預期目標,對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均構成不公,甚至影響病人安全。公署欣悉醫委會自去年1月主動檢討,推行統籌監察、強化資訊系統及每月進度報告等措施,惟積壓情況持續,需進一步徹底改善。
公署認為,醫委會應加強秘書處管理、精簡程序、提升透明度,並由政府促請秘書處支援訂定時間指標、定期通知當事人進度。衞生署評核秘書處職員時應徵詢醫委會意見及訂立客觀標準。其他建議包括增加醫委會業外委員比例、完善覆檢機制、考慮引入醫療爭議調解等。公署強調醫委會需明確權責、向社會負責,並平衡專業自主與公眾問責。全部21項建議已獲政府當局接納,期望推動醫委會有效履行法定職能,保障公眾對醫療規管制度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