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測試40款香水樣本,包括9款古龍水、21款淡香精及10款淡香水,售價每瓶或每支由129元至2850元不等,測試項目涵蓋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人造麝香及香料致敏物質,並檢視標籤資料。整體成分安全水平較2018年同類測試明顯改善,約95%樣本未檢出歐盟禁用物質,受關注成分的檢出種類及數量亦下降。測試樣本購自百貨公司、化妝品店、品牌專門店及網上平台,參考歐盟《化妝品條例》及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測試結果顯示,所有樣本均未檢出歐盟或內地禁止的7種塑化劑,惟1款樣本檢出DEP(濃度0.64%),較2018年測試時11款樣本檢出DEP的情況有改善。全部樣本未檢出歐盟禁用的3種人造麝香(傘花麝香、西藏麝香及葵子麝香),但有2款檢出酮麝香、2款檢出吐納麝香及17款檢出佳樂麝香,濃度均符合歐盟上限。消委會建議業界按歐盟最新規定於2026年7月31日後新產品及2028年7月31日前現有產品更新標示佳樂麝香含量,以提升透明度。
香料致敏物質方面,39款樣本檢出1至10種,其中3款檢出10種,4款總量超過5%,或增加皮膚過敏或呼吸道不適風險。2款樣本檢出歐盟禁用鈴蘭醛(濃度0.047%及0.25%),且未完整標示檢出致敏物,未能符合歐盟要求。消委會建議孕婦或哺乳婦女使用含鈴蘭醛香水時特別注意,並促業界持續改良配方,減少致敏物質。
此外,2款樣本超過0.001%香料致敏物質未在成分列表標示部分或全部檢出物,違反歐盟規定。標籤檢視發現2款樣本未以中英文列出詳細成分列表,20款無標示生產日期、有效日期或開封後使用期,另20款無中英文警示字句。消委會促請供應商改善標籤,清楚列出完整成分、使用期限及安全警示,保障消費者知情選擇及安全。
消委會提醒,香水含香料、人造麝香及塑化劑等化學物質,長期或過量接觸可能對皮膚敏感人士、兒童及育齡婦女帶來健康風險。消費者選購時應辨認註冊藥房標識,並留意成分列表,避免購買標示不清晰或含禁用物質產品。測試反映業界配方已有進步,但仍需進一步提升透明度及合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