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報道懷疑有一名註冊中醫師在未有進行診症的情況下,向他人發出病假證明書,涉嫌濫發病假證明書,衞生署今日(10月20日)表示,已把該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及香港警務處作刑事調查及跟進。
衞生署指出,本港註冊及表列中醫執業時須遵守管委會訂定的《中醫守則》及有關指引,必須根據個人專業判斷及病人個別情況簽發合適的病假證明。如中醫師作出未能符合合理標準的行為,管委會中醫組及轄下紀律小組會按既定程序跟進處理。過去曾有中醫師因發出有誤導成分或虛假的病假證明書,經調查及聆訊後被裁定專業失當,並從註冊中醫名冊中予以除名。
署方提醒,市民如對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的執業或操守有任何不滿,可向管委會轄下中醫組提出書面投訴。相關的詳細投訴程序已載列於管委會網頁,以供公眾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