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被問及有關《立場新聞》及《眾新聞》停運。林鄭月娥表示,兩間媒體的結束是媒體自己的決定,不能與香港新聞自由掛鉤。她提到其中一間媒體,特區政府沒有作出過任何行動,而執法部門從未接觸過,認為媒體有自己的看法或擔憂而決定結束,在香港商業社會時常都會發生。
林鄭月娥回應有關提問時重申,特區政府做的不是打壓新聞自由的工作, 做的是依法辦事,因為這樣才能彰顯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有關新聞自由,林鄭月娥表稱早前提過,上任初期開放政府採訪活動予網媒,當時曾會見記者協會,最終開放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予媒體登記。
林鄭月娥稱,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制度至今仍然開放,歡迎新媒體的出現,只要不作違法行為是可以繼續在香港進行新聞採訪。而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數字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有增無減,當中本地媒體增加了5.4%、海外媒體增加了9.5%,中國內地媒體反而有輕微下降。
林鄭月娥重申,不能以兩間媒體的停辦貿然認為香港的新聞自由受損。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