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練錦鴻今日(27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一宗涉及兩個建築項目的詐騙案件,兩個項目分別為香港兒童醫院及馬鞍山一個私人住宅項目。兩名承建商涉嫌誇大水喉匠的日薪,詐騙該兩個項目的「二判」承建商。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被定罪判囚,另一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27個月。
案件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發生,建榮水喉渠務工程有限公司及安柏水喉工程有限公司以「二判」身分參與兩個建築項目,分判予兩名「三判」,即兩名被告。
被告施健忠(50歲)涉嫌獨自或與另一名被告朱焯華(59歲)一同聘請了四名水喉匠,合約列明他們的日薪分別為1,400元及1,500元,但實際日薪只是介乎750元至1,100元。
法官在判決中批評施健忠的欺詐行為,剝削了工人努力的成果,加上他有系統地持續長時間犯案,法庭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期。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名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違反普通法。他另外四項相類罪名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法官判處施健忠四項罪名合共監禁50個月,但考慮到施健忠認罪及其求情因素,例如其腳傷,將刑期減至27個月。同案被告朱焯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於本年一月十八日在區域法院判囚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