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於六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在多個陸路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以打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以保障公眾衞生。
海關與食安中心於羅湖、落馬洲支線、深圳灣及香園圍管制站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整個行動中,共發現十五宗涉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包括生肉、家禽及蛋到港的個案。食安中心將對這些涉嫌違反《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規定的人士提出檢控。
海關與食安中心稱將繼續保持緊密聯繫和交換情報,以加強各個邊境管制站的執法行動和宣傳教育,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截至昨日,食安中心今年已提出七百七十四宗檢控,針對入境人士非法攜帶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受規管食物)到港。
海關提醒,根據第132AK章,每批次的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無論是自用與否,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從內地到港的受規管食物,進口人士須隨貨提供由內地海關部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證明食物來自內地監管當局認可的註冊供港加工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