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於七月六日晚上在灣仔區展開執法行動,旨在打擊禁煙區內非法吸食水煙的行為。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前往一間酒吧,共發出六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給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
同時,控煙酒辦人員發現該酒吧懷疑展示吸煙產品廣告,並未按法例要求在出售的吸煙產品上展示健康忠告。調查仍在進行中,控煙酒辦將考慮對涉嫌違反相關法例的酒吧/食肆經營者作出檢控。
衞生署表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在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吸煙。違例者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出售吸煙產品(包括水煙)的場所須遵守法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屬同一罪行有罪。衞生署呼籲酒吧/食肆負責人切勿協助觸犯禁煙規定,或在禁煙區內向顧客提供水煙器具和煙草。
控煙酒辦稱會跟進每宗違例吸煙投訴,並進行巡查及執法。過去十二個月,共採取68次針對在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的行動,發出13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向違反其他相關罪行的店員及酒吧/食肆負責人發出74張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