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子因非法管有及出售瀕危龜隻,今日(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十五個月。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男子曾透過社交平台出售受管制物種,漁護署於2022年四月喬裝顧客進行執法行動,並在其住所檢獲31隻瀕危龜隻。這些龜隻均屬《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
漁護署以非法管有及售賣瀕危物種等五項控罪檢控該男子,並強調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政府將繼續打擊非法野生動物貿易,以保護本地野生及瀕危物種。
自《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2018年加重罰則以來,這是涉及本地物種數量最多的個案。漁護署稱將保持警覺,繼續監察社交媒體平台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