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7款市面沐浴球,發現8款含小禮物,全部涉及細小部件,存在幼童誤吞窒息風險,其中5款未有中英文標示適用年齡或安全警告,未能提醒家長注意。消委會於4月14日公布結果,促供應商加強中英雙語標示,明確註明「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及窒息風險,同時提供成分列表及到期日,提升資訊透明度,保障消費者安全及知情權。
化學安全測試顯示,9款樣本(約5成)含香料致敏物質,7款濃度低於0.01%,毋須按歐盟《化妝品條例》標示;另2款來自本港及美國的樣本濃度達0.024%及0.36%,未標示或因當地無相關規定。消委會指,沐浴球於浴缸長時間使用或增加致敏風險,建議廠商控制香料含量,標示稀釋用水量及致敏物質,確保消費者清楚使用方法,降低健康風險。
價格方面,17款樣本每包售價12至299港元,每個12至100港元,7款總評達4.5分或以上,顯示價高低皆有優質選擇。惟12款未標到期日,8款缺成分列表,10款未提供本港供應商聯繫方式,影響消費者查詢權益。消委會呼籲改善標籤,確保清晰中英雙語資訊,並建議家長陪同幼童使用,監察皮膚反應,徹底沖洗身體,保障安全。
消委會提醒,浸浴用水量大,日常應以4分鐘內淋浴為主,節約資源。浸浴建議控制15分鐘以內,避免破壞皮膚保護層,過敏或濕疹人士宜選淋浴。消費者應細閱使用說明,了解年齡限制及儲存方法,如有不適即停用並求醫。消委會促供應商參考歐盟標準,提升產品安全及資訊透明,全面保障消費者。
是次測試參考歐盟玩具安全標準EN 71-1及《化妝品條例》,確保小禮物及化學成分符合安全要求。消委會強調,沐浴球雖具療癒效果,但安全隱患不容忽視,特別是幼童使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