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截至2023年2月,全港共有38,563個電單車泊車位,但領有牌照的電單車則有74,815輛,泊車位與領牌車輛數目的比例只有0.52,有市民批評政府未能應對電單車泊車位不足的問題。然而,政府表示不會硬性以私家車泊車位與領牌車輛數目在上述日期的比例(即1.11)為目標,增加電單車泊車位的數目,主因是泊車位需求受多項因素影響,例如家庭收入、房屋類型、整體經濟和地區泊車位供求等,並隨之變化。
政府表示香港地少人多,土地資源珍貴,新增泊車位所需的空間必須與住屋或其他土地需求於規劃時一併考慮。除此之外,政府亦擔心硬性指標可能會被解讀為社會有需要不斷增加泊車位數目以追趕車輛增長,或會促使更多市民使用私家車或電單車出行,影響整體路面交通。不過政府也表示,會繼續留意電單車數目增長的情況,並在疫情消退後適時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的電單車泊車標準,以作出所需調整。
政府稱,會繼續積極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長期措施,以改善電單車泊位的供應,並在可行情況下增加泊車位供應。這些措施包括善用高架天橋的橋底位置劃設電單車泊位、在非辦公時間開放更多政府大樓的電單車泊位予公眾使用、在交通情況可行下,探討在合適的路旁位置提供電單車泊位、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公共休憩用地項目中提供公眾電單車泊位,以及按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泊車標準,在發展項目提供電單車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