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轄下職工會登記局(登記局)昨日(13日)舉辦了一場職工會與國家安全研討會(研討會),旨在促進職工會的理事、受薪人員及會員明瞭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下推展職工會活動,保障及改善僱員的僱傭權益。研討會由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協辦,吸引了約270名人士參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研討會上表示,昨日舉行研討會時間上非常合適,因為三個星期前,特區政府刊憲公布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而明日(四月十五日)又是一年一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適逢今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意義尤為重大。
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確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依法保護香港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可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然而,上述國際公約亦清楚指出,有關權利並非絕對,並可因國家安全、公共安寧、公共秩序或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以法律加以限制。香港特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此外,職工會的運作亦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以及其在登記局登記的會章等。根據登記局的經驗,絕大部分職工會均按《職工會條例》及其會章促進職工會會員的僱傭權益。已登記的職工會數目由二○一九年年底接近920間,增至二○二三年年底超過1 400間,正好證明香港居民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維護。
